吉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规模:
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吉林省吉林市,成立于1992年,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。为适应高新区经济发展,吉林高新区党工委、管委会决定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面向全国招聘专业人才30名。(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表1)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;
3、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4、符合招聘所需专业要求(详见附表1);
5、985、211重点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、博士毕业生(第一学历需全日制本科),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(含2017届毕业人员);
6、硕士研究生为1987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,博士可放宽为1982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;
7、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,以及有犯罪记录、有行政处罚记录、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,不能报名。
8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三、报名
1、报名方式
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。
报名者登陆国家级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(http://www.jlhitech.gov.cn)公告栏自行下载报名表。
本次招聘联系人:孟庆竹、刘畅宇
联系电话: 0432-64798837 0432-64798037
单位地址: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火炬大厦805室)深圳街6号(市内乘31路、52路公交车,在中国银行站下车即是)
2、报名时间
报名时间:2017年5月31日——2017年6月2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30-17:00),逾期不予受理报名。
3、报名要求
报名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,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。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,报名时携带《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本人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身份证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工作证明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学信网打印)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,近期(3个月内)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。报名者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、有效,并与《报名登记表》中填写的信息一致。
4、报考资格审查
本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每位报名者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,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17年6月9日18:00前通过国家级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布。
5、注意事项
报名者所学专业要符合公告中的招聘专业要求;
报名者报名后所留联系电话保持畅通;
报名者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。
四、笔试及面试
1、笔试
硕士研究生进行笔试。采取闭卷形式,开考比例不低于 1∶3,达不到开考比例的,根据实际情况,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。笔试总分100分,60分以上为合格,在笔试合格考生中,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∶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博士毕业生报名者免笔试,不计入面试人选的比例基数。
2、面试
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条件,不计入录取总分。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。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、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,满分100分,60分以上及格。面试结束后,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,按排名由高到低1∶1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。硕士研究生与博士毕业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取学历高者,学历相同、面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。
笔试、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五、体检、考察和公示
1、体检
统一组织体检,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情况,按照1∶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
2、考察
按照1∶1 比例确定考察对象,对考察对象进行档案审核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考察。对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录取资格,并核减招聘名额。
3、公示
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7天。
六、聘用及待遇
经公示无异议的,办理聘用手续,确定相关待遇。首次聘期为1年(含试用期两个月,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%),试用期结束后,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。聘用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。
聘用人员实行结构工资,绩效挂钩,博士毕业生正式录用后,享受高新区内设机构的中层副职待遇。
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2017年5月3日